2024年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
扎實開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治理
深入推動相關領域廣告經營全鏈條監管
有效維護了全市廣告市場秩序
現公布部分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案例一
廣州市某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開發運營的網頁發布“全國首家突破技術瓶頸實現多渠道智能抓取”“支持全自動抓取任何人微信朋友圈圖文到自己店鋪”“一鍵采集各大電商平臺商品生成微商城或轉發朋友圈銷售”等廣告。當事人無法提供任何材料對“全國首家”予以佐證,且該軟件獲取、轉發圖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時需要雙方通過驗證,在天貓淘寶等電商平臺也需要該平臺的注冊用戶附條件使用。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5萬元。
案例二
中恩某鼎(廣東)大健康產業開發
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本公司是由國務院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00%控股,隸屬于央企……”“公司攜手清華大學研究院、廣藥集團、桐君百草、遠森醫藥,與今日頭條、抖音、快手、騰訊等五十多家大流量媒體達成全網宣傳的戰略合作……”等內容,宣稱其為全國女性生殖健康公益篩查全國運營中心、全國女性生殖健康公益篩查授權、國家衛生健康委百姓健康電視頻道生殖健康分頻道、全國衛生健康委百姓健康電視頻道認證等,均為虛構編造,并無任何證據材料予以佐證。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1萬元。
案例三
上海某向廣告傳播有限公司
廣州分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受廣州美詩沁醫療美容有限公司委托,在廣州美詩沁醫療美容有限公司門店3公里范圍內的廣州小區電梯空位發布38幅醫療美容廣告海報,當事人發布的上述廣告內容與廣告審查批準文件對應的廣告樣本完全不同,且含有“美詩沁 不開刀去眼袋”“無痛無痕”“治療后不反彈”“即做即走”“15分鐘去眼袋”等字樣。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沒收廣告費用1900元,并處罰款2500元。
案例四
某岸(廣州)文化藝術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廣州某岸畫室”上發布廣告,其中“[廣美突擊班]頂級團隊帶你沖刺,7天直擊上廣美”的標題頁內,頁面有使用“2023屆度岸學子斬獲:廣州美術學院465張合格證,單科95分以上6席,240分以上52人,錄取人數占全省1/8。帶你7天,直擊廣美。23屆度岸學子廣州美術學院錄取人數134人,廣州美術學院省內錄取8人中有一位某岸學子?!钡奈淖中麄?,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文章中第四部分“歷屆某岸學子圓夢廣美”榜樣的力量中公示了五位狀元、五位單科狀元的姓名和照片,“3、上了廣美的他們、優秀百花齊放”中使用了劉某宇、向某玥、莊某彤的形象拍視頻,利用了受益者的名義作推薦、證明。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3萬元。
案例五
廣州義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百度健康智能小程序”,在“康美蓮 補骨脂白斑”商品頁面發布“適應病癥 白斑 白癜風 汗斑”“產品名稱 補骨脂白斑 植物草本抑菌噴劑”“批準文號 贛衛消證字(2017)第C002號”等廣告內容,同時配有相應病狀圖片。當事人在“宮大夫 穴位壓力刺激貼”的商品頁面發布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醫療器械廣告。當事人在“復合多肽石清素”的商品頁面發布“日本漢方制藥 日之元氣石清素復合多肽片 日本進口原料保障”“本品為日本聯合研發配方 委托國內生產 未用任何日本原料”,對商品的原料、產地闡述矛盾。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8.7萬元。
案例六
廣州市番禺區某寶立房產實業
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南天名苑”項目,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南天名苑,15分鐘直抵珠江新城CBD”“‘水見三彎,福壽安閑’,神似龍形,與珠水‘龍脈’呼應,形成天人合一的上上境界,是罕有‘藏風聚氣’的福地?!薄爸苓?0分鐘車程有21所優質學校教育配套加持”等宣傳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九條第(八)項,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并處罰款16萬元。
案例七
廣州某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經營的1688平臺網店宣傳“多功能石墨烯生物共振能量艙 排毒排濕減脂養生館專用院太空艙”產品具有“深層排毒 促進新陳代謝”“激活細胞 體內環?!薄疤岣呙庖吡?激活人體自愈能力”,宣傳普通電器產品具有“石墨烯”“遠紅外線”“細胞修復”“太赫茲”“疏通血管”“改善血液循環”“改善關節疼痛”等技術、功效,無法提供相關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證明。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四)項的規定,花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9萬元。
案例八
長春某仁堂大藥房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明知所推銷的“龜蛇酒”屬于藥品的情況下,在某廣播電視臺經濟科教頻道發布120期《健康加油站》和2期《一起找健康》廣告,并在廣告中多次出現以患者、專家的名義對藥品療效作推薦證明以及“連續服用1個月:病癥減輕、精氣神好轉、自愈能力提高”“連續服用3—5個月:基本實現多病化少”等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且未經審查的藥品廣告。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越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6.1萬元。
案例九
廣州中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自有網站“關于中氫”頁面中使用“10萬級醫療器械無塵凈化車間”用語,但未能提供其車間的檢驗報告或認證證書;使用“歷史優于99%同業工廠”用語,其中數據“99%”未表明出處且無法提供相關依據證明其真實性;在該網站“產品中心”頁面下的QM-3000、QM-1500及QM-1000智能氫氧機產品詳情頁中使用“大病、慢病保養,提升生活質量”“適合慢病、中老年保健使用”用語,易使其推銷的商品與醫療器械相混淆。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七條的規定。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5萬元。
案例十
廣州某姬堂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天貓、京東網店發布涉及足舒冷敷凝露、克廯噴霧劑、消痔凝膠、羅脈醫用固定帶等未經審查的醫療器械廣告;將KAER電發熱系列日用品標注為“醫用電加熱護膝膝蓋關節半月板損傷理療儀保暖風濕關節炎熱敷按摩”,使用了將普通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在“南京同仁堂 黃連抑菌液”商品頁面發布“傳統抑菌液產品 三無產品效果不好 成分一般使用不放心 使用麻煩浪費時間 南京同仁堂黃連抑菌液 廠家生產來源可追 植物成分安心使用 使用方便簡單省力”的廣告,但無法提供佐證依據。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和第(三)項、第十七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增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四)項,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30萬元。
來源:廣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