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州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聚焦醫療美容、“三品一械”、房地產等民生重點領域,扎實推進“借重大活動從事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醫療美容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打擊養老詐騙”等整治活動,筑牢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三大“陣地防線”,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有力凈化全市廣告市場環境。
現公布2022年第二批(11宗)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如下。
?
案例1
?
上海新豆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在美團APP發布“眼部兩項 雙眼皮+去皮去脂”“【特惠】眼部兩項|切開雙眼皮上眼瞼去皮去脂”等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四十六條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以罰款6.44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2
?
廣州安貝萊健康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引進MJK4000手術室級別空氣消毒機,是全國唯一可以去除新冠病毒的空氣消毒機,去除率高達99.999%?!薄皩<覉F隊安貝萊月子中心與廣州市多家三甲醫院合作……”“開業至今,護理過2000多名媽媽,實現100%客戶好評”等虛假內容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所指的虛假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3
?
廣州市人才引進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教育培訓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官網發布“上萬案例可查,政府全力支持機構之一,好評率高”“入戶廣州,你只需一本證書,不限學歷,不限證書,通過率高,正規機構培訓,通過率穩居全國前列”等含有對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作出保證性承諾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六)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5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4
?
廣東萬宏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發布保證產品功效、未經審查的醫療器械廣告案
當事人在天貓平臺開設的網店發布“可緩解亞健康人群各種身體不適”“每天只需30分鐘,輕松緩解身體疼痛”等宣稱產品功效的電子針療儀廣告,廣告內容超出產品注冊證書核準的范圍且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項、第四十六條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荔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四)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5
?
廣州市紫清貿易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所經營的“小纖條果味型果凍”、“凝膠軟糖”,在其位于拼多多平臺的網店發布“嗯嗯不暢、一吃即通,好輕松”“解決身體油膩感,沉重感”“吃完即通暢”等含有治療便秘、減肥等功能及治療內容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廣告,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6
?
廣州金孚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發布未經審查的藥品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所經營的“白鶴新康人參再造丸”、“金丹活羅宛抗骨質增生丸”、“陳福記回春如意膠囊”、“蓮克小活絡片”等產品,在其官網發布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十六條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款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7 ? 霸王(廣州)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銷其所經營的本草堂紅潤煥采瀅亮禮盒、紅潤煥采潔面乳、霸王抑菌洗手液、麗濤除菌去漬2合1洗衣液等產品,在其微信小程序上發布“告別黃臉婆”“趕走黃氣”“調理白皙”“擊退臉部暗黃”“有效殺菌99%”等無法證明內容真實性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所指的虛假廣告,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8 ? 廣州妝后貿易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美容廣告案 當事人在快手平臺發布含有“嗨體填充”“超皮秒/蜂巢皮秒”“光子嫩膚”“熱拉提”等涉及醫療技術用語的廣告,明顯超出《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和《醫療廣告成品樣件》的審批內容,構成違反《廣告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六)項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六十條、《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9 ? 廣州一銘日用品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拼多多平臺發布“清潔抑菌”“去除細菌”“洗去手上細菌”“能有效清潔雙手污漬,阻止細菌滋生,守護健康”等易誤導消費者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2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10 ? 廣州朗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與英國牛津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四川大學、上海長海醫院、上海第九人民醫院等建立了緊密的研究合作臨床合作伙伴關系,擁有10余名專家教授團隊作為顧問”“目前線下優質門店已經近500家,分布于15個省市,60多個城市”等無法證明內容真實性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所指的發布虛假廣告行為,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 案例11 ? 廣州綠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當事人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發布含有“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廣附就在家門口”“錢力引爆,好住宅+好車位實現1+1>2”“近五年云埔鄰校商鋪租金飆漲,平均約為50%,最高可至150%,十分可觀”等內容的廣告。構成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所指的廣告違法行為,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繼續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各種違法廣告行為,保持執法震懾力。 各相關廣告主體要嚴格遵守廣告相關法律法規,提升守法意識,健全廣告審查制度,嚴把廣告發布關,共同維護良好的廣告市場秩序。 來源:廣州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