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辦幼兒園:
為進一步規范幼兒教育收費行為,促進我縣幼教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18〕11號)和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調整湛江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問題的通知》(湛發改價格〔2016〕70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經成本審核,并報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調整徐聞縣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徐聞縣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
1、市一級幼兒園由320元/人.月調整為350元/人.月。
2、縣一級幼兒園保教費按標準280元/人.月執行。
3、鄉鎮中心幼兒園統一(不分等級)有午托的由180元/人.月調整為230元/人.月,無午托的由130元/人.月調整為170元/人.月。
4、村級附設公辦幼兒園統一有午托的由150元/人.月調整為190元/人.月,無午托的由120元/人.月調整為150元/人.月。
二、公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項目、標準和收費辦法
公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是指公辦幼兒園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務外,向在園幼兒提供可供家長選擇的服務而產生的費用。包括:
?。ㄒ唬┗锸迟M(含營養餐點)。各幼兒園收取的伙食費(含營養餐點)標準,實行單獨核算,實收實支,只能用于支付與幼兒膳食有關的食物費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間接費用。幼兒園應定期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學期末(轉、退園幼兒在離園時)將結余部分全部退還幼兒家長。
?。ǘ┩泄苜M。全日制幼兒園接受家長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閉園后對在園幼兒提供托管服務的,可收取托管費8元/人.天。具體的閉園時間由各幼兒園自定,每所幼兒園只能設定一個閉園時間。
?。ㄈ┬\囐M。幼兒園自設或租用校車接送在園幼兒的,可收取校車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成本支出情況與家長商榷,報縣價格、教育、財政主管部門備案。
服務性收費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愿、據實結算的原則,不得營利。公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標準以“元/人.天”為單位制定。幼兒園可根據幼兒實際需要按月收取服務性收費,在園時間不足月的,以幼兒正式請假天數計退,月終按實際結算。
三、公辦幼兒園代收費項目、標準和收費辦法
公辦幼兒園代收費是指公辦幼兒園為方便在園幼兒的教育和生活或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務而產生的、由幼兒園統一為支付并由幼兒家長負擔的費用。包括:
?。ㄒ唬┥钣闷焚M。生活用品費是指實行統一管理的幼兒園為幼兒集中代購被褥、園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費用。
?。ǘ┩獬龌顒淤M。幼兒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游玩所產生的費用,由幼兒園按實際發生費用統一收取并支付。
?。ㄈw檢費。按照衛生部門規定統一組織在園幼兒定期體檢,可按實代收體檢費。
代收費項目可集中預收,實行定期(每學期期末前)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四、有關規定和要求
?。ㄒ唬└鞴k幼兒園接文后,應在顯著位置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金額、收費依據、開閉園時間等相關內容。在招生簡章或招生信息中,必須寫明幼兒園辦園性質、辦學條件、定價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對貧困子女的減免規定或者其他救助辦法。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公示的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執行,并接受社會監督。
?。ǘ┏就ㄖ幎ǖ谋=藤M、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在保教費以外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等;嚴禁收取“報名費”、“入園資料費”、“營養費”、“建園費”、“管理費”、“接送卡費”、“育兒報刊費”及各種形式的押金、備用金等。
?。ㄈ┍=藤M退費辦法
1、采取按學期收取的,每個學期按5個月計算。幼兒因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學期內累計在園時間不滿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計算,下同)的,幼兒園按保教費繳費額80%退還;超過10天但未滿30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50%退還;超過30天但不滿50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30%退還,超過50天的,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2、采取按月收取的,學期與假期交叉月份,保教費執行學期內標準。由于放假、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幼兒當月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80%退還;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數,下同)的,按保教費繳費的50%退還;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ㄋ模Σ话凑毡就ㄖ幎ǖ氖召M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的,或違反規定巧立名目亂收費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五、本通知從2021年春季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映,并向家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原徐聞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關于調整我縣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徐發改[2017]28號)同時廢止。
徐聞縣發展和改革局 徐聞縣教育局 徐聞縣財政局
2021年2月25日
關于調整徐聞縣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徐發改〔2021〕1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