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擬批準《徐聞測點驗潮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10個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反映。聯系地址: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徐聞分局,郵編:524100聯系電話:4911827 傳真:4852930
項目名稱: | 徐聞測點驗潮站項目 |
建設單位: |
|
建設地點: | 徐聞縣龍塘鎮 |
環評機構: | 廣東三海環??萍加邢薰?/p> |
項目概況: | 本項目建設驗潮站一座,驗潮站主要分為四部分:水工承臺、引橋、驗潮室和接岸階梯。水工承臺建于離陸岸約18.8米的位置,水工承臺頂標高為8.0m,長6.7m,寬5.5m,短邊與岸線平行,通過引橋與陸岸連接,引橋長27m,寬1.5m,同時新修一座接岸階梯與現有堤岸連接。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水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人員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周邊鄉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不排海。 (2)合理規劃施工場地的臨時供、排水設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3)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沖洗含油廢水經隔油處理后回用于灑水抑塵等環節,廢油泥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得排放入海。 (4)施工物料堆場應遠離水體,并設置在徑流不易沖刷處,粉狀物料堆場應配有草包蓬布等遮蓋物并在周圍挖設明溝防止雨水侵蝕造成水體污染。 (5)施工作業需按規程操作,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監督、監理和監測,禁止隨意擴大施工作業面,禁止污水直接排海。 (6)施工時保證鉆頭與護筒上法蘭垂直,防止在鉆進過程中對護筒發生不規則的擾動,進而造成護筒和黏土層分離而發生漏漿,造成管涌、跨孔,導致灌注柱泥漿水泄漏。 2.施工期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1)土石方運輸車輛應該限制車輛行駛速度,并采取加蓋措施,減少塵土散落飛揚。 (2)汽車運輸過程中會產生揚塵,在通過制定嚴格的灑水降塵制度,定時、定點清掃施工道路并進行灑水抑塵,進一步減少車輛揚塵,減輕對施工場地及沿線村莊的影響。 (3)注意車輛維修保養,以減少汽車尾氣排放。 3.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1)采取合理選擇運輸時間,盡量避免噪聲影響敏感區,經過居民區時減速慢行、嚴禁鳴笛,并對運輸車輛定期進行維修、保養,確保車輛運行狀態良好。 (2)在作業過程中加強對各種機械的管理、維護和保養,使施工機械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減少因機械磨損而增加的噪聲。 (3)施工噪聲應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廠界噪聲限值》(GB 12523-2011)的要求控制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應盡量減少夜間施工的時間,并嚴禁夜間進行打樁作業。 4.施工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區設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經資源回收單位進行回收利用,不可回用的垃圾交給城市環衛部門統一集中處理。 (2)鉆孔灌注樁施工和承臺基槽開挖過程產生的鉆渣和清孔泥漿一并運至陸上空地回填,回填區須為相關部門認可的區域,不得排入項目所在及其附近海域中。 (3)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工地的剩余泥漿和鉆渣等處理干凈,建設單位應負責督促。 5.懸浮泥沙控制措施 (1)合理制定施工計劃。本項目位于近岸海域,項目應將鉆孔灌注樁施工、施工平臺樁基拆除等主要產生懸浮泥沙的工序盡量安排在低潮時段進行施工,既可以減小施工難度,又能減小施工過程中懸浮物的產生,從而減小對項目及其附近海域的影響。同時,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應盡量縮短工期,減少工程產生的懸浮物對水質的影響。 (2)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控制懸浮泥沙入海,鉆孔灌注樁施工作業采用鋼護筒施工方法,減少懸浮泥沙擴散到紅樹林區域的可能,造成紅樹林受損甚至死亡。 (3)樁基鉆孔是在鉆孔平臺上采用回旋鉆機在鋼護筒內進行,為防止鉆孔泥漿流失和清孔過程對施工海域水環境產生影響,鉆孔泥漿應循環使用,鉆渣應經收集并清運至指定地點堆存,避免直接排放入海。同時,應根據冒漿機理和冒漿的臨界狀態制定可行的泥漿方案,使泥漿的流變參數達到防止冒漿和有效攜帶鉆屑的需要,達到減輕冒漿帶來的危害,甚至防止冒漿的發生。 (4)提高防患意識,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如風暴潮、臺風及暴雨時,應提前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實施必要的加固強化手段,以保證有足夠的強度抵御風浪等的影響,避免發生邊護筒等崩塌導致砂土外溢的泄漏污染事故。 6.施工期海洋生態保護措施 (1)該工程建設過程中對海洋生物棲息地造成影響的作業主要是鉆孔灌注樁樁基施工、施工平臺樁基施打及拆除。施工作業會對海洋生物棲息地造成破壞,項目應當加強施工管理,盡可能防止超出范圍施工,以及防止不可恢復的破壞和影響。 (2)采用鋼護筒防護措施可有效減緩施工懸浮泥沙對浮游生物、游泳動物的影響,且打樁施工在鋼護筒內進行,可使打樁噪聲傳入水域的能量很有限,可減緩施工噪聲和震動對水生生物的直接危害。 (3)樁基施工前,對施工海域進行海底探摸,清理海床時,對游泳能力相對較強的底棲生物和海域中下層的仔稚魚進行驅趕,對游泳能力相對較弱的底棲生物,盡量采用專業網具進行挪移,最大程度減少底棲生物和仔稚魚的受損量。采用軟啟動的打樁作業方式,即先輕輕打幾下樁,以驅趕周圍魚類。 (4)施工平臺樁基及鋼護筒等拆除施工應盡量選擇在低潮或低潮段,應盡量避開底棲生物、魚類的產卵期、浮游動物的高峰繁育期及南海區幼魚、黃花魚幼蝦保護區的保護期(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施工作業應預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計劃,安排好挖掘和樁基設置位置和進度,在限定的施工范圍內作業,減少對生物棲息環境的擾動強度和范圍。 若無法避開,則應在前述時間降低施工強度。同時,應對整個施工進行合理規劃,盡量縮短工期。 (5)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水、固體廢物禁止排放入海,避免因污染物入海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 (6)施工機械應日常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避免帶病作業而帶來的海洋生態環境影響。 (7)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建議施工單位制定有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獎懲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8)建設單位要加強環境保護意識,積極配合海洋主管部門,采取多種措施,提高海洋環境質量。 7.施工期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項目用海主要的風險有突發的熱帶氣旋、風暴潮等自然災害、地質災害等,為將風險對項目的影響減至最低,建議采取以下的措施: (1)施工期間應盡量選擇避開臺風季節,在臺風季節施工應做好各項防臺、抗臺預案和安全措施,以減輕災害帶來的損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極其重視當地可能出現的臺風、風暴潮等自然災害,并做好臺風、風暴潮的預警及防范,天氣惡劣的情況下,禁止施工。 (2)水工構筑物建設應提高其穩定堅固性,項目營運過程中,應注意監督檢查水工構筑物的穩定性,及時加固。 (3)在海事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制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 (4)合理安排施工順序、精心組織施工,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避免施工期間相互之間產生影響,確保整個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做到協調有序。 (5)重視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增強對潛在事故風險的認識,提高實際操作應變能力,避免人為因素導致的風險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