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各位組成人員: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我市2022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如下: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計劃,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縣區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統籌推進疫情防控,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有力保證全市經濟回穩向上,發展質量穩步提升,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積極財政政策進一步加力。強化多方開源促增收,盤活政府資金資源資產,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較年初預算增加8.93億元;積極做好新增專項債券項目儲備申報工作,全市2022年爭取新增債券資金167.79億元,較上年增加6.79億元,有效發揮債券資金對投資拉動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財政平穩運行。
——財政支出政策進一步優化。落實“三化、三大”工作部署,統籌56.22億元支持加快大園區建設、推進大文旅開發、深化大數據應用;統籌16.33億元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安排6.5億元支持湛江灣實驗室項目建設,以科技創新賦能高質量發展。
——民生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大。全市民生類支出439.31億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2%,有力支持就業、教育、社保、醫療衛生、基本住房、社會治理等民生社會事業健康發展;統籌安排預算資金、新增債券資金、涉農資金等106.9億元支持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審計整改成效進一步提高。加強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紀檢監察、巡察監督的協同聯動。堅持問題導向,壓實整改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截至2023年6月底,2021年度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213個,已整改到位194個,整改完成率91%;整改問題金額107.43億元;制定或完善制度規范63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對202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市本級決算草案反映,2022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77.42億元、總支出263.62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110.33億元、總支出109.5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9.91億元、總支出9.89億元;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361.16億元、總支出352.54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單位不斷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加強重點支出財力支撐,保持財政收支平穩運行,市本級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不夠精細。有3.21億元預算編制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其中:市直1.50億元、奮勇高新區1.41億元、經開區0.30億元;經開區未及時盤活存量資金1244.65萬元;社?;鹩袝菏湛?/span>2.30億元掛賬長期未清理。
2.預算執行不夠嚴格。非稅收入9957.26萬元未及時收繳,其中:市直4662.74萬元、經開區5294.52萬元;上級專項資金1.88億元使用率低,其中:市直6筆1.58億元、經開區19筆0.30億元。
3.股權投資管理不到位。市直有6個股權投資項目資金4574.66萬元到期未收回;1個受托管理機構未及時將收回的本金1790萬元上繳財政,其中200萬元長達5年未上繳;3個股權投資項目未簽訂增資協議和未作商事登記,涉及金額2.30億元。
4.就業創業資金管理不完善。一是按中小微企業標準多發放5家大型企業穩崗返還補助115.87萬元;1339家企業未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365.28萬元;1508家企業未能享受穩崗返還補助86.55萬元。二是創業擔?;鹞窗l揮撬動效應,存放在光大銀行、農業銀行的1407萬元基金未發生過創業擔保貸款業務。三是創業擔保貸款逾期貸款監管不到位,違規予以9筆逾期貸款貼息12.39萬元,10筆逾期貸款本息41.57萬元存在損失風險。
5.績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直、經開區將320個未設置績效目標的項目納入項目庫并安排預算44.93億元;經開區預算項目績效評價的產出、效益指標權重低于財政部要求,未能突出結果導向。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7個市直部門及所屬單位202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結合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對9個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繼續深化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加強預算績效管理,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不科學。4個單位將未經充分論證或未制定具體實施計劃的項目納入預算安排,涉及金額5143萬元;1個單位2項專項資金設置的績效目標難以量化和評估,涉及金額5005.94萬元。
2.資金分配不及時。4個單位36筆省級補助資金4.93億元未能在30天內分配下達(1個單位專項資金1945萬元長達309天才分配下達)。
3.收支管理不規范。3個單位把關不嚴,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涉及金額1424.73萬元;7個單位將專項資金用于日常支出,涉及金額128.13萬元;7個單位違規從零余額賬戶向實有資金賬戶轉存資金,涉及金額1332.56萬元。 4.政府采購不合規。7個單位未按要求集中采購、未按規定在電子賣場采購、采購人代表作為評審專家參加競爭性磋商、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等,涉及采購金額731.42萬元?!?/span>5.未按規定申報納稅。5個單位支付個人勞務所得180.75萬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個單位房產租金收入94.18萬元未繳納房產稅。
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對市直和11個縣區2022年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181個項目154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各縣區各部門能圍繞政府專項債券重點支持方向,聚焦國家重大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加大投資力度,推動我市穩投資、補短板、促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是:(一)市直和7個縣區20個項目提前支付工程款2.99億元。
?。ǘ^勇高新區2個項目未按合同規定扣回預付款1092.18萬元。
?。ㄈ?/span>3個縣區資產閑置,最長閑置時間9個月,涉及金額1875.18萬元。
?。ㄋ模┞檎聟^1個項目建成后存在路面開裂等工程質量問題,涉及金額2500萬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對市直23個牽頭部門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能夠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體系。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制度機制有待改進。一是4個單位11項任務設定與上級文件要求不符或不符合實際、不具操作性的目標。二是2個單位未及時出臺“標準地”供應和用網困難企業申請辦理延期繳費的相關措施。三是3個單位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投資簡易低風險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一件事一次辦”、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政策宣傳4個事項未達預期效果。
2.審批辦理流程存在不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逾期率5.53%,離任務目標3%差距較大;并聯審批率僅為17.19%,遠低于35%任務目標;未經審批改變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的申請條件;234件“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未實現當天出證。
3.政務系統建設有待加強。未實現RCEP企業服務平臺線上咨詢功能;未建成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合同履約管理功能、信用評估功能;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絡建設和市場準入信息系統、市轄區地形圖測繪和衛星定位服務系統升級改造推進緩慢。
4.公平競爭環境有待優化。未對旅游市場信用分級認定結果進行公示;未對商務領域相關企業進行信用分級分類;未將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中的4家企業評為C級;上市后備庫8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被納入后備庫。
5.項目建設有待加快。69個2022年重點建設產業項目僅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的52.90%,其中計劃新開工24個項目有4個未開工。
6.資金保障有待加強。未落實轉貸專項資金為企業提供短期應急資金,涉及金額600萬元。
(二)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紓困發展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對市直和11個縣區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紓困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能夠貫徹中央、省、市部署,基本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措施執行不到位。市直和3個縣區工會未全額返還103家小微企業工會經費194.19萬元;市直和9個縣區工會未對困難中型企業安排資金予以補助;市直6個單位和9個縣區31個單位未按規定減免出租房屋租金402.81萬元;1個縣區3個單位違規收取物資采購和服務項目保證金61.14萬元。
2.1個單位強制要求由其下屬單位組織實施特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招投標工作,排斥其他企業參與。
3.1個單位未嚴格落實逐步減少或取消反擔保的要求,涉及492筆業務、擔保金額7.87億元。
4.4個縣區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5620.51萬元。
5.3個縣區122.55萬元紓困資金未及時使用。
6.5個縣區未及時撥付困難行業紓困資金2475.16萬元。
(三)省級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和資金審計情況
對12個省級工業園區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我市各園區管理部門積極引進企業落地,促進我市大園區建設提質增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工業園區服務企業不到位。2個產業園未開始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3個縣區4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進緩慢;1個縣區2個項目未能按照投資協議供應土地260畝;1個縣區未平整土地120畝影響企業開工。
2.資金管理不規范。1個縣區產業共建資金1.08億元撥付不及時,最長超過165天;1個產業園管委會超合同約定多支付預付款336.24萬元;4個產業園2020年度省專項幫扶資金超2年未使用完畢,涉及未使用金額180萬元。
3.3個產業園工業增加值增速、園區稅收增速等績效目標未完成。
四、重大項目和重點民生資金審計情況
(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對10個縣區(含經開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23家縣級醫院、78間鄉鎮衛生院、1528間村衛生站,金額67.55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各縣區和衛健部門能夠落實上級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要求,改善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優化專業人才隊伍結構,進一步提升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未全面完成建設任務。5個縣區未完成院前急救體系建設;7家縣級公立醫院未完成升級建設;3間鄉鎮衛生院未完成標準化建設;121間村衛生站未完成規范化建設。
2.項目建設管理不善。8家縣級公立醫院存在消防安全隱患;39間村衛生站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墻面開裂等建設質量問題;3家縣級公立醫院部分已配置設施設備閑置;55間村衛生站部分已配置設施設備閑置;17家縣級公立醫院未按要求“補齊”基本醫療設備;3.69萬份居民健康檔案關鍵信息缺漏或錯誤.
3.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未及時撥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1.18億元;未足額配套資金1.21億元;醫療設備采購涉嫌違規違法招投標,涉及金額1238.31萬元。
(二)工業用地出讓及土地開發建設審計情況
對經開區、奮勇高新區工業用地出讓及土地開發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個縣區工業用地出讓管理工作逐步規范,開發利用監管機制逐步建立。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土地供應管理不到位。未及時解決宗地紅線與周圍地塊存在壓蓋、宗地圖與界址點坐標表不一致等土地問題,影響項目建設,其中:經開區2宗562畝、奮勇高新區1宗93.44畝;土地計劃指標到期分別被上級收回,其中:經開區1765.89畝、奮勇高新區115.28畝;經開區違規減免違約金231.80萬元;奮勇高新區未按規定收繳滯納金7.62萬元。
2.土地開發監管不嚴格。有16個項目改變土地用途,將廠房改為倉庫出租,其中:經開區12個、奮勇高新區4個;有43個項目未達到最低產出強度要求,其中:經開區29個、奮勇高新區14個;有34個項目未達到最低稅收強度要求,其中:經開區24個、奮勇高新區10個;有42個未按出讓合同建設的項目未進行處理,其中:未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23個、逾期未開(竣)工項目19個。
3.閑置土地管理不完善。經開區違規處置閑置土地1宗,涉及面積119.95畝,違規辦理1宗土地閑置抵押登記,涉及面積180畝;未對涉嫌閑置土地開展調查認定,其中:經開區2宗610畝、奮勇高新區1宗42.85畝;奮勇高新區未按規定將閑置土地的信息抄送金融監管部門。
(三)重大項目基建投資領域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對市本級重大項目基建投資領域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涉及14個省級、73個市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1.69億元和15個市級重大項目資金12.47億元。審計結果表明,我市重大項目建設總體進展順利,對穩投資、促增長發揮了帶動作用。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13個市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1380.95萬元和1個項目工程進度款2500萬元未撥付。
2.3個獲得專項債券的項目仍安排市級前期工作經費141.25萬元。
3.16個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2330.51萬元使用率低,其中:省級項目2個950萬元僅使用315.20萬元、市級項目14個1380.51萬元全部未使用。
4.1個項目多付項目進度款28.48萬元,其中:多計工程量導致多支付進度款18.38萬元、高套單價導致多支付進度款10.10萬元。
(四)征地補償資金使用管理審計情況
對經開區征地補償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關注征地資金保障、被征地農民利益保障、資金管理和支出合法性等方面的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未支付征地補償款9260.19萬元;3個征地項目未支付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款108.32萬元,其中51.44萬元已超過12年。
2.24宗土地未取得補償物面積測繪數據,涉及補償金1743.89萬元。
3.未落實2個項目的被征地農民養老金分配方案,涉及金額1050.29萬元。
五、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對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經營性資產集中監管情況進行審計,并結合14個經責審計項目,重點關注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相關單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總體規范。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經營性資產移交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劃轉移交率低。已簽訂移交協議的土地94宗203.79萬平方米,占可移交土地面積的13.31%;已簽訂移交協議的房屋681宗29.32萬平方米,占可移交房屋面積的32.65%。二是移交托管率低。實際托管土地30宗116.86萬平方米,占已簽協議土地面積的57.34%;實際托管房屋541宗21.98萬平方米,占已簽協議房屋面積的74.97%。
2.資產出租不規范。21個單位資產出租收益應收未收,涉及金額683.5萬元;8個單位租金收入未上繳財政,涉及金額494.23萬元;2個單位房屋出租未按規定公開招租。
3.39個單位資產閑置,涉及21宗土地11.61萬平方米和152宗房屋4.14萬平方米。
4.18個單位118宗2.38萬平方米房屋被個人和下屬企業等無償使用或占用。
5.13個單位沒有按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其中2個單位固定資產未入賬,涉及金額228.11萬元。
(二)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重點關注金海糧油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市供銷社下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對三個產業集團接收市直單位的經營性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企業能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資產管理工作的要求,促進資產盤活利用,增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能力。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會計信息不實。3家企業管理費收入153.81萬元未入賬;5家企業隱瞞收入2575.77萬元。
2.國有資產損失。1家企業通過虛增利潤侵占公司資產99.77萬元,其中個人股東多分配利潤63.85萬元;1家企業應收未收租金收入10.33萬元;2家企業未經評估出租房屋,按市場指導價計算少收租金166.3萬元。
3.違規運營。2家企業違規銷售進口配額商品11243.30噸,涉及金額3044.71萬元;5家企業違規出租經營許可證;1家企業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1292.32萬元;
4.資產管理不到位。3家企業資產閑置,涉及4宗土地2.68萬平方米和179宗房屋4.17萬平方米;3家企業52宗房屋0.45萬平方米被個人無償使用或占用。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對市直和經開區河(湖)長制落實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落實河(湖)長制機制及相關制度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1個單位792.6畝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營造任務未完成。
2.經開區、赤坎區、霞山區未組織開展聯合巡查和水質監測工作,未研究解決文保河、菉塘河等跨界河流黑臭水體問題。
3.經開區河長制河長巡河工作流于形式,對水體黑臭等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和上報問題;巡河次數未達要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文保河雜物漂浮、河道淤積不暢等督辦整改事項;轄區內小型水庫未按要求完成安全運行管理標準化。
六、年度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2年7月以來,市審計局共出具移送文書18份,其中:紀委監委14份、有關部門4份,移送文書中反映違紀違法問題線索46項,涉及金額1.48億元。移送事項主要集中在:
(一)政府采購違規問題。共發現此類線索11項,涉及金額6172.29萬元。主要是關聯企業圍標并中標、規避公開招標、設置不合理評審標準等。
(二)國有資產損失浪費問題。共發現此類線索31項,涉及金額5312.61萬元。主要是設置“小金庫”、資金去向不明、違規減免財政收入等。
(三)侵占民生資金問題。共發現此類線索4項,涉及金額3268.67萬元。主要是醫保資金被騙取等。
七、審計建議
(一)堅持依法理財管財,強化預決算管理和監督工作。各部門單位要增強“大財政、大預算”理念,嚴格執行預算法及實施條例規定,提高依法理財意識,全面推進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雙監控”,強化預算約束力,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規范性。壓實部門主體責任,加強預算績效全鏈條管理,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二)落實主體責任,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部門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明確任務和職責分工,提升政策措施落實和執行力度,強化政策執行監管和考核評價,推動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促進政令暢通,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健全決策管理機制,促進重大項目建設和民生保障工作提質增效。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聚焦重大項目和重點民生保障資金,壓實責任,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聯動,強化項目和資金管理,促進重大項目和重點民生保障項目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發揮資金效益,提升“造血”功能和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四)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部門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臺賬;強化產權意識,加強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的管理,摸清底數,定期清查,確保賬實相符;盤活存量資產,避免閑置浪費,優化資產配置;強化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的銜接,促進科學管理,切實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以上審計發現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對違反財政財務收支法規的,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責令有關單位予以糾正;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應當追究責任的,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對管理不規范的,已建議有關部門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對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規的重要問題,已建議結合相關改革統籌研究解決。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縣區、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下一步,市審計局將繼續督促責任單位認真落實整改,整改的全面情況將另行報告。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注:本報告對各縣(市、區)和各功能區統稱為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