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審計局
關于徐聞縣2018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
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縣審計局對2018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財政管理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并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涉及的單位跟相關部門整改落實,較好地發揮了審計監督和保障作用。
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執行縣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批準的徐聞縣2018年預算草案。財政部門依法理財、依法行政觀念進一步增強,財政收支管理、財經秩序總體上較為規范,2018年縣級財政預算執行良好。根據縣財政局上報縣級財政決算表(待批復)列示的決算收支情況表明: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量44.98億元、支出總量41.29億元,年終結余3.69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38億元、支出6.37億元,政府性基金年終結余2.01億元。
——縣財政、稅收部門積極組織財政收入,確保我縣財政收
支保持平穩運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95億元(稅收收入3.5億元、非稅收入1.45億元),完成年度預算4.89億元(調整后)的101%;政府性基金收入4.13億元,完成年度預算4.13億元(調整后)的100%。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2018年加大財政支農力度,全縣農林水支出7.33億元;民生保障資金共投入3.85億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支出資金1.18億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投入資金6.79億元;2018年用于文化方面資金預算支出0.67億元。
對上年度審計結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整改,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基本得到了整改和糾正,徐聞縣審計局于2018年12月已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關于徐聞縣2017年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2019年縣財政部門已將上年應繳未繳財政收入4134.42萬元足額上繳國庫,預算執行率低、無預算支出掛帳及財政資金管理等問題已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徐聞縣審計局組織2018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18年財政部門加強預算和計劃管理,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農業、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等民生實事支出,預算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有所提高。但審計也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及其他財務收支存在的問題。
1、縣財政部門2018年無預算支出掛賬8790萬元。其中:預撥經費列支8678萬元;未經縣人大常委會批準掛帳112萬元。
2、縣財政部門當年應繳未繳國庫非稅收入8494萬元。
3、徐聞縣教育局:一是2018年7月以前,沒有按照《廣東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實施方案》要求按月發放山區農村教師補助資金,截至2018年末,仍有19.04萬元滯留在教育局賬戶;二是2018年多撥龍塘中心小學邊遠地區教師崗位補貼12萬元;三是個別學校繼續發放退休返聘教師邊遠地區補助,涉及金額14.26萬元(已退回0.264萬元)。
4、2018年徐聞縣衛生健康局未及時向財政部門申請資金發放農村衛生站醫生補貼,造成該項資金312萬元滯留在縣財政帳戶。
5、公務卡使用率低。徐聞縣部分預算單位未嚴格執行廣東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進一步推廣省以下公務卡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使用公務卡。審計15個部門預算單位的公務卡使用率情況,只占辦卡數的13%。
(二)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問題。
1、從審計結果看,我縣部分省級專項資金預算執行進度較慢,造成資金沉淀,涉及金額20956萬元。主要原因是:個別上級資金下達較遲,縣級二次分配較晚及有些項目工程進度慢,無法向財政部門申請資金,造成資金滯留在財政帳戶。
2、縣財政局未及時清理2014年以前掛在往來帳戶的存量資金,涉及金額2053萬元。
(三)資金績效方面。從審計新增債券資金和醫療衛生資金情況來看,2018年新增債券資金存放在財政部門未使用,尚未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額4711萬元;農村衛生站標準化建設有67間農村衛生站未按計劃完成竣工驗收。
(四)2018年縣政府民生十件大事落實情況。結果表明:至2018年底止,已完成4項,完成率為40%,其中:(1)村村通公路硬底化100公里及升級鄉道25公里;(2)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148元;(3)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每人提高到480元;(4)大力發展養老事業,加快敬老院建設,增加養老床位500張,引導、支持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有5項民生實事正在實施中。有1項(前進東路升級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圖審工作。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縣交通運輸管理局、海安漁港建設服務中心10個預算執行部門201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結果表明,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預算執行過程的監管力度,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徐聞縣交通運輸局未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一是2018年公務用車運轉維護費支出超出預算157.27萬元;二是違規使用無編車輛16輛。
(二)徐聞縣海安一級漁港建設項目進度緩慢。至2018年12月底止,只完成項目資金額的8.7%。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一)徐聞縣“放管服”改革推進情況。結果表明,徐聞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省、市工作部署,結合本縣實際,積極推進各項“放管服”舉措落地生根生效,促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群眾和企業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審計也發現,有的部門單位在推進改革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1、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不到位??h發改局、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等4個部門取消事前審批后,都沒有制定替代辦法與配套措施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未推行聯網審批,實行審批信息共享。對清理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清單管理未及時向社會公布。
2、下放事項落實不到位。自2017年10月湛江市啟動行政審批委托制改革工作以來,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下放給縣級行使市級管理相關的行政審批和管理職權共有167項,其中96項是新委托下放事項,71項是縣級已有權限,無需賦權。除縣環保局按要求承接實施下放事項5項外,縣住建局承接上級部門下放事項12項已實施5項;上級部門下放縣發改局10項、縣國土局39項至審計日止未得到實質性承接和實施,存在下放事項上下不協調、基層接不住接不好的問題。
3、審批事項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 落實不到位。相關部門公布政務服務事項39項,除縣發改局縣管權限的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縣管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等12項,實現網上預約、網上辦事和網上實時查詢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外,其余27項尚未實現;個別部門政務服務辦事詳細信息未能完整、準確、及時地在網上辦事大廳進行公示,群眾和企業仍然需要多次到現場辦理,部門業務專網和政務平臺互不聯通,不同部門數據采集標準有待統一規范,部門以數據安全為由不向政務系統開放業務專網數據接口,部分網上審批事項無法協同處理等問題。
4、不動產登記營商環境亟需優化提升??h不動產交易登記部門,2018年1月初至3月底17個工作日共計受理不動產交易登記137件,日均辦理能力8件。從審計結果看,最新辦理的個人購買二手成套普通住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案例,發現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部門銜接不暢,辦事需要跑多個部門提交多次材料;二是沒有充分運用科技手段,不動產登記部門效率較低;三是便民服務措施不到位。
(二)2018年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政策落實情況。截至2017年底,徐聞縣全縣常住人口72萬多人,共有縣級公立醫院4家,全縣公立醫院共有床位編制數1470張,現有床位數1437張,在建床位數530張,每千人擁有床位2張。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1、錦和衛生院門診樓擴建工程占用升級改造資金支付工程款74.37萬元;項目欠繳工人工資保證金100萬元。
2.縣財政對縣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等4間醫院項目配套資金未及時落實到位,資金缺口大,涉及金額11320萬元。
(三)徐聞縣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推進情況。結果表明,徐聞縣用能報裝企業結合本縣實際情況,正在推進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群眾和企業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但用能報裝企業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過程中還存在未實現用能報裝“一站式”服務的問題,需要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和完善。
(四)財政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推進情況。徐聞縣財政局基本能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省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的要求,加大財政預算管理領域的簡政放權力度,建立本級預算管理改革工作機制,確保在2019年底前,結合本地實際,全面貫徹落實改革工作部署和任務清單要求,為落實省決策部署提供堅實財政保障。但也存在尚未制訂有關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有關制度,及部分省級專項資金預算執行進度慢的情況。
四、鄉鎮財政決算審計情況 2018年縣審計局開展鄉鎮財政決算審計。結果表明,鄉鎮財政所基本能夠依照預算法編制鄉鎮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并經縣級財政批復,內容完整。但個別鄉鎮存在非稅收入未上繳財政,涉及金額141萬元,會計核算不夠規范的問題。
五、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結果表明,有個別部門領導干部任期內未能執行國家財經法規的有關規定,未履行對財務監管的職責。存在以下問題:
(一)縣供銷聯社:欠繳全系統職工基本養老金,涉及金額1310萬元;經費超支不如實反映,涉及金額148萬元;購進化肥未開發票,涉及金額219萬元;下屬三家公司虛列實收資本,涉及金額3500萬元。
(二)無公函列支接待費,涉及金額91.32萬元,其中新寮鎮政府47.08萬元、城北鄉政府44.24萬元。
(三)城北鄉政府:未按規定上繳財政收入,涉及金額32.92萬元;未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涉及金額32萬元;鄉政府及計生辦會計管理不規范,涉及金額303.35萬元;財政所未及時撥付使用上級財政資金,涉及金額101.06萬元;專項資金發放程序不規范,涉及金額58.58萬元。
(四)應收未收租金12.6萬元,其中新寮鎮政府10.5萬元、城北鄉政府2.1萬元。
(五)資產賬實不符、會計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448.36萬元,其中新寮鎮政府101.88萬元、城北鄉政府346.48萬元。
(六)縣自來水公司建設響水潭片區舊國道供水工程沒有通過縣財政工程預結算審核中心結算。
(七)縣司法局擠占專項工作經費、超限額支付現金等問題。
對本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審計機關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縣審計局將按照縣政府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
六、審計建議
針對2018年全縣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為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應加大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的盤活使用力度,對沉淀未能形成支出的資金要清理盤活;對涉及有關部門項目準備工作不到位、項目推進慢等原因造成的資金結存問題,應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加強整改,促進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及時發揮效益。
(二)切實加強重點領域監管。推進“放管服”改革力度,出臺改革配套措施、操作辦法,銜接相關改革環節,在行政審批權和事項的下放、取消方面,各單位應當主動與縣行政服務中心協調,認真做好行政審批標準化錄入工作,確保網上審批的便捷、高效、暢通。相關部門對取消事前審批后,加快制定替代辦法與配套措施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推行聯網審批,優化審批流程,實行審批信息共享。積極推進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工作,進駐綜合服務窗口,營造服務更優、效率更高的良好營商環境。
(三)落實整改責任,加強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一是加強對審計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將落實審計整改納入領導班子議事決策范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督促限期糾正違紀違規問題,防止屢審屢犯;對審計反映的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問題,應及時組織研究,積極推動清理不適應的制度規定。二是將審計整改工作作為縣委巡察一項內容,審計整改結果作為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實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