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粵貿全國”事項)申報入庫工作的通知》(粵商務交函〔2023〕132號)和《廣東省商務廳關于下達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資金(“粵貿全國”事項)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商務交函〔2024〕191號)等文件精神,經組織申報、市商務局黨組會審定等程序,現將我市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粵貿全國”事項)項目分配計劃予以公示(詳見附表)。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7天。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市商務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將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3620158、3620112。
湛江市2024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粵貿全國事項)資金分配方案